市政协委员 童鑫
株洲市是国家文明城市,文明驾驶理念也慢慢的深入市民心中。我们欣喜的看到,斑马线文明礼让行人的汽车越来越多了。但有一个现象却和文明城市的称号不相称,就是在株洲市区随处都能看到双黄线上大摇大摆的骑行着许多无牌、超载、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双黄线成了摩托车电动车的专行线。
双黄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百度搜索[摩托车][双黄线][事故]这三个关键词,显示83600起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与摩托车,行人与摩托车,摩托车与电动车在双黄线上穿越、骑行、掉头所发生的事故。可以说,有驾驶经历的司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有惊无险,有的就没那么幸运,甚至导致车毁人亡。
双黄线视同实心墙体,在双黄线中间骑车的行为,不用说也是违法了。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明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实际上,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绝大部分时速都超过了20公里,所以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然而,在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对事故双方都是汽车和事故双方中有一方是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却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标准。也就是如果是两辆汽车发生事故,骑在双黄线上行驶的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而对于一方是摩托车或电动车的,有时候就会以保护弱者的方式和“谁有保险”来定责,就会定汽车的全责。这种判责方式,已不是在保护弱势群体、不是在人性执法,而是在纵容和包庇这些不遵守交通法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惩罚守法的汽车驾驶人。这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行为已经给不少民众带来较大的愤怒和不解,导致民众对法律法规的可信度和尊重度以及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产生了较大的质疑,致使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车的车主在马路上肆无忌惮、横冲直撞、任意妄为的藐视交通法规。为此,建议:
1、公平公正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以逐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以减少马路杀手的产生,降低事故发生率。
2、在电视台和株洲日报、株洲晚报的文明城市专栏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
3、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合理分配路权,使得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均能各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