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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

-------------——记民革株洲市委副主委、省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
发布时间:2015-7-27 15:41:19    更新时间:2017-3-13 12:39:00    正文图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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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阅历资历皆故事,刘春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19622月出生于攸县,研究生文化,民革省委委员、民革株洲市委副主委。历任醴陵市粮食局会计、厂长、经理、股长、副局长,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湖南醴陵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20085月至今任株洲市物价局局长。他是株洲市担任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的首位民主党派人士,是第九、十、十一届省政协委员,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党外干部、优秀省政协委员、全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等荣誉。

严以律己,率先垂范

近日,湘声报记者到株洲市物价局机关采访省政协委员、株洲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时,看到了温馨感人的一幕:虽然离上班时间还有10多分钟,刘春生早已站在办公楼大门口,与每一个来上班的员工和来办事的市民热情地打着招呼,一个微笑、一句问候,带给大家一份好心情……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幕对于他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只要不出差或外出开会,刘春生每天都会至少提前15分钟上班,站在门口迎接员工。“局长的以身作则,给我们作出了示范,大家每天都尽量提前赶到,很少有人迟到。”这名工作人员说,在株洲市有关部门开展的作风检查暗访中,市物价局遵章守纪的程度每次都令检查人员叹服。

 “从小事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这是刘春生为官为人的处事风格。除了坚持按时上下班之外,凡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的,刘春生都率先垂范,如工作时间不上网聊天、不炒股、不玩电脑游戏,接待办事群众不态度生硬、办事不拖拉、不推诿扯皮,在公务活动中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财物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2014年,株洲市物价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清理了超标办公用房,规范了机关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强化了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效能。

据了解,株洲市物价局2014年未开展任何形式的考核评比、节庆等活动,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2%,各类会议同比减少15%,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6.81%。根据办事群众的意见反馈统计,群众对市物价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满意率达98%以上。

心系百姓,宽厚待民

2014910上午,刘春生带领相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来到株洲“12345”市长热线现场,就群众关注的价费热点问题接听热线,与群众直接对话交流,受理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

两个多小时内,刘春生共接听了16位市民的来电。其中一位刘先生打进热线反映:某中学初中部招生时收取半寄宿费用3060元(包括伙食费),开学时收取学费400元,军训费200元,但收费标准不明确也没有收费明细。

对这类价格投诉事项,刘春生当即回应,学校的各项收费都应该公示,没有公示的可以拒交。他还承诺将尽快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来电人和市长热线办公室。

2天后,市物价局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相关投诉的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物价部门未审批义务教育的军训收费。某初中在新生开学时套用高中的军训收费,属自立项目收费。责令学校清退不合理收费100/人,以后不能再收取军训费。

 “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刘春生将其视为人生的真谛。他做过农民,当过工人,从一名会计到副市长再到现在的物价局局长,虽然角色在不断变换,但他的本色从未改变。他常说,“我是农民的儿子,做官不能忘本,凡事要换位思考,不能高高在上,要有菩萨心肠,多为民造福。”

刘春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好事,时刻将老百姓的冷暖挂心头,老百姓评价他“没有丝毫官架子”。

最近,株洲市荷塘区合泰社区的居民奔走相告:“感谢刘局长为我们社区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我们再也不用为每月高昂的电费发愁了!”

原来,由于经过多层转供,合泰社区的居民用电价格高达每度1.2元,比抄表到户价格高出近一倍,群众反应强烈。刘春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拍案而起,立即带领调查组进驻社区,多次召集电力部门、开发商及社区等各方协商。在刘春生的督促下,不到一周,困扰社区居民多年的电价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利益。

近年来,在刘春生的带领下,株洲市物价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上学、就医、用电、用水、燃气、数字电视等问题,以民为本,为民谋利,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优惠幅度在全省最高,如全市城镇五保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可免交8立方米水费、6立方米天然气费、10度生活照明用电电费、8元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全年能够享受共650元左右的优惠。此外,还享受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全免、天然气入户费减免500元等优惠。

在每年开展的收费检查中,株洲市物价局都把优惠政策的落实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将医院和有线电视公司落实优惠政策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013年,全省价费优惠政策落实现场会在株洲召开,株洲市物价局的经验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2014年以来,株洲市城区低保户中有4263户享受到共82.39万元的自来水费优惠;4800户共享受到84.67万元的气价优惠;24794户享受到共174.95万元的电价优惠;共为低收入群体减免有线电视收视费169.42万元。

株洲市物价局每年力办的“十件民生价格实事”,切实让老百姓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红利:2011 2 1 日起,城区空调车票价由每人次2元降为1元,成为全国首个公交票价全部1元的电动公交城,每年可减轻市民出行负担 8000 万元左右;建设覆盖全市范围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市民 3小时内免费使用;出租车起步价仅3元;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学生收取的住宿费,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向学生收取的“信息技术教育费”,每年为群众减轻负担5000多万元;全市组织建设117家平价蔬菜直销店,让老百姓吃上“方便、新鲜、便宜”的放心菜。

勇于创新,敢为人先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刘春生就是一个勇于创新的人,他担任株洲市物价局长6年多来,不断创新价格工作理念,多项工作举措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算得上是“第一个吃螃蟹者”。

  

2009年,株洲市物价局对市二中违规收取空调电费和食堂IC卡工本费一案实行行政处罚听证,这在全省物价系统和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还是第一次。

刘春生大力倡导重要价费审批实行听证制度。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重大价费决策,都通过召开听证会让市民参与其中。近年来先后成功组织了城市自来水价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天然气价格、全省首个规范专业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听证会,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他在全省物价系统首推集体审价,即全局预决算和重大资金支付、所有的价格和收费审批都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有力提高了局内部财务决策和价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实现了民主理财,彻底杜绝了违规审批和个人行为。

——他在全省物价系统率先自我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阳光执法,出台了《关于实施阳光执法暂行规定》和《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最大限度地压减权力“弹性空间”,杜绝了腐败滋生的空间,为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在全省首推“网上晒价”。开通了“株洲晒价网”,打造集网上晒价、网上比价、价费公示、价费分析、网上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民生价格平台。目前已引导50多家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型超市、商场、批发市场、药店、医院、学校等,自愿参与到“株洲晒价网”上进行晒价,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价比三家”,明明白白消费。

——他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城市”活动,并被株洲市委、市政府纳入建设“文明株洲、幸福株洲”战略。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四街一城”,即确定把天元区天台路、荷塘区东都步步高至区政府路段、石峰区建设北路响石广场至铜藕路口、芦淞区建设大道以及神龙太阳城作为价格诚信创建示范点,对示范区内的205家商户实行明码标价管理。同时,大力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对评选出来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予以授牌,树立诚信典型。

——他聘请了44名物价工作社会监督员,加强对价格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得到市纪委和监督员的高度肯定,获社会监督工作创新奖。

……

物价无小事,“一价触动万民心”。赢得了“为民局长”、“压价局长”等美誉的刘春生丝毫不敢懈怠,他在着力打造民生物价的道路上继续砥砺前行……

(湘声报  记者 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