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支部 文新宇
据统计,株洲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达到67.8%,解决就业人数也占到整个就业人数的58.7%,特别是广大的服装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更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株洲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29条政策措施。2013年更是出台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但是目前在株洲的小微企业近况如何呢?受到经济下行的压力,目前株洲中小微企业的盈利状况普遍不好,特别是受到产业转移向小城市和县城的趋势更加明显,像服装企业,很多小型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加工企业转向醴陵等县市区,甚至迁往湘西和贵州等边远地区,进一步降低,比如醴陵的船湾乡已经形成了服装加工的工业园区,株洲市区的小微企业的压力逐步加大。
而在税负方面,国务院文件中在关于加大对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方面,明确提出了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而株洲市的政策依旧是生产型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0万元、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80万元,由小规模纳税人强制升级为普通纳税人,使得很多人工成本很高的小微企业要承受很高的税赋,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加上社保的比例过大,小微企业如果依法经营,税收和社保缴付的压力都很大,如果按照普通纳税人的17%的比例计算,因为是劳动密集型,职工工资按照成本的50%,社保按照收入20%的比例计算,一般小微企业的负担将达到25%左右,还要加上一些保险的负担,负担将达到惊人的公司收入的30%,与负担的高比例相比,公司的普遍盈利率不到10%,特别是企业发展的初期,一切都需要投入,中小微企业的负担太重,筹资渠道狭窄,根本无法扩大再生产,随着企业发展,基本工资的逐步提高,负担比例还会逐步增加,这是一般企业不能承受的,所以出现一些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订协议,职工允诺放弃社保,公司将把部分应缴费用折算成工资发给员工,政府为了提高社保缴纳的比例,甚至规定在政府招标的文件中,规定缴纳社保作为必要条件,这其实是个令人尴尬的事情,本来是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足发展,到头来成了公司发展的负担,很多公司就采取签订短期合同,不断招收新员工,以降低公司的成本,这样对公司的稳定和员工素质的增长是很不好的,有悖于公司社保缴纳的初衷。
在贷款方面,政府和中小微平台想了很多办法,促进银行和融资平台给小微企业贷款,但是据我调查,银行控制风险很厉害,对于成立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基本上不可能从银行贷到款,只能找高利贷公司贷款。
因此我建议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普通纳税人门槛,比如生产型年销售额定为200万,贸易型的销售收入定为500万,放水养鱼,让小微企业迅速做大做强。
其次对社保缴纳积极性不高的企业应该分别对待,不在政府招标的文件中强行规定缴纳社保作为条件,通过协商,允许小微企业采取不同的社保缴纳比例,规定一个最低额度,比例至少在10%即可。
对于成立时间不到三年的小微企业,政府的融资平台联合中小微应该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再保险,解除银行的顾虑,向成立时间不长的公司贷款。
总之,只有三管齐下,才能解决中小微企业的问题,促进它们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