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信条例》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应同步建设楼外的通信管道和楼内的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小区不得限制其他电信网络运营企业接入线路,不得限制业主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而目前,我市大多小区甚至一些高档小区在建设初期都与网络运营商达成了垄断性协议合作,出现小区宽带管道预留“只为一家”的现象。小区业主想安装其它网络运营商宽带,小区内却未预留相应宽带运营商的通讯管道,导致宽带运营商得重新从外拉线进小区加装宽带线路,从而出现乱拉乱设各种明线,毁坏居民公用设施等现象,严重影响小区的整体形象,造成安全隐患,给业主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面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小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二是完善小区设计。小区设备间(电信间)、网络管道设备等基础设施在设计建设时应至少满足电信、联通、移动等3家当前主流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小区物业并将接入宽带运营企业有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开。
三是规范宽带加装。后期如需加装其它宽带运营企业线路,宽带运营企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宽带接入、施工配合、运行维护等事项进行协商明确。并应当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妥善保护小区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及时修复施工造成的破损。
(荷塘二支部 谭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