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 唐聪莲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遵循民革章程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适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多党合作对民革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开创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局面。根据工作实践我就基层组织建设中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时代精神
各级组织要把团结教育党员、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凝聚思想共识作为思想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通过开展党章、党史和民革的优良传统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担当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基层组织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培养优良的学风,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要适应党员的不同需求,探索新的学习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把学习与民革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与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把学习与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寓教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工作之中,不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在学习中实现自我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
(二)健全工作机制,保持组织活力
要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规范基层组织管理。要从促进工作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适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行。
要加强班子建设,选好基层组织负责人。要发扬民主,选出热心民革工作、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党员认可拥护的骨干党员担任基层组织领导。支委班子建设要以团结、务实、高效为目标,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密切联系党员,发挥集体作用。
要适应组织发展需要,优化基层组织结构。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以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更好的服务于民革的事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局限于地域、单位的限制,结合各自特点,认真研究、探讨如何优化基层组织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民革组织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党员特别是高层次党员的作用。
(三)发展优秀人才,加强履职培训
要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发展工作,坚持组织发展原则,坚持民革特色,注意在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及相关领域发展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要按照“把培养选拔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加强参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要求,积极做好代表人士工作。要不断增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热爱民革工作的积极分子吸收到组织中来。要定期研究组织发展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推进组织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参政议政工作培训。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能。要加强对党员参政议政知识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基层组织要重视参政议政工作,要把优秀的大会发言、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编印成册供党员学习参考,提升民革整体参政议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发扬团队精神,促进共同进步
要发扬团队精神,集中大家的智慧,创新组织活动方式,促进共同进步。要发挥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丰富活动内容,制定好活动计划,确定好活动主题,使党员感到有收获、有吸引力。形式要适合党员的特点,不断提高组织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要培养基层组织的团队精神,提升党员参与民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互帮互学的组织氛围,彰显组织的凝聚力。要发挥各个行业党员的优势,整合资源,发扬团队优势,共同解决党员的困难、困惑和需求。民革组织班子成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使党员有归属感。
总的来说,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需要我们始终高度关注、持之不懈做好的工作,让我们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党员,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为推动民革的自身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