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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内地就读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帮扶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9-1-3 15:51:42    更新时间:2019-4-2 9:37:13    正文图片:0张


建议如下:

一.努力扩大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规模,增加招生高校数量。条件好一点,达到一定要求的内地高校,不论一本,二本,三本,大专,职业技术学院都可以招生。控制单一高校招生数量,非民族院校的内地单一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数量控制在该校学生总数百分之一以内。

二.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进高校就读,引导就读下列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国共产党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农业推广类,医学,农学,兽医。特别是中国国共产党党史和教育学,要重点安排招生。必要时可以降分录取。就读上述学科的学生学费全免。努力将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学校教育和将来回新疆工作结合起来。

三.就读第二条所述学科的学生在经济上大力支持。

四.在校就读期间,对于坚决支持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遵纪守法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引导加入中国共产党。

五.高校每位校领导,副处以上中层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精准联系,具体帮扶一位学生。

六.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毕业时,设立两条绿色通道,一是可以直接留校担任二年制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二是直接进入内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短期工作专岗。通过绿色通道安排工作的同学,继续在高校辅导员岗位,内地其他岗位二次培养两年。

七.报考研究生的学生,如果报考本文第二条说明的专业,可以降分录取。考上研究生后,由研究生所在高校继续帮扶培养。

八.学生党员在二次培养两年期满,考核合格,直接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员身份回新疆安排工作。新疆工作地域与生源地域错开安排。

九.鼓励少数民族党员和汉族党员通婚。少数民族党员二次培养两年期满,全家回新疆工作。待遇,级别,住房,户口优先考虑。

十.学校对口支援地区,西部志愿者计划,学生回疆工作地域,通盘考虑,建立学校和地域对应关系。努力在新疆建立稳定的同学会,校友会,老乡会。上述各会,纳入政协组织,由各级统战部管理,给予经费支持,保障社会地位,开展活动,保持联系,互通信息,高效运转。

以上各措施,先试点,再局部,先专业,再全面,坚定执行二十年,努力为新疆培养坚决支持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各级少数民族体制内工作人员员一百万人以上。这一百万人,深入全疆各地,从事各行各业,必将为新疆的发展,边境的稳定发挥巨大的作用。

注:内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短期工作专岗为内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为新疆籍各类体制内工作人员设置的短期交流,学习,工作岗位。


(此篇社情民意被民革中央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