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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天元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8-5 8:58:10    更新时间:2015-8-5 12:39:54    正文图片:0张
核心提示:近年来,天元区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和帮扶服务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自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82人,解除矫正218 人,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64人,无重新犯罪情况,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元二支部     龙海燕

社区矫正是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中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的重要职能,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

近年来,天元区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和帮扶服务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自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82人,解除矫正218    人,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64人,无重新犯罪情况,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不完善。目前,我区司法局虽然设立了社区矫正股,但只有1名工作人员和1间办公场所,难以胜任全区社区矫正综合调配、管控、社会调查评估、数据统计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是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数量不足,据统计,七个街道(镇)司法所共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7人,按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1:15的比例要求,至少缺少4人;②是待遇保障普遍较低。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逐年增加,但仍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开支。③是专业程度相对不高。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性质,专职工作者须要具备一定法律法学、心理学、教育学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然而,目前全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中,法律法学专业5人,占70%,其余为非专业工作者。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装备有待改善。目前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无执法证件,也无统一规范的执法着装,更无与刑罚执法行为相统一的警察身份,导致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脱逃社区服刑人员的查找只能局限在走访了解和请求公安协查层面,查找效果非常有限。另外,目前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均无押送罪犯配套的司法警察、专用警械和警车,导致送交任务完全依赖公安机关的协助。

为了加强我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我们建议:

一、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由区委区政府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尽快设立社区矫正中心,下设刑罚执行、社会调查评估、矫正教育、帮扶服务等业务部门,明确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监控管理系统,强化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二、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争取将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授予警衔进行试点,规范社区矫正管理。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聘用社区矫正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管理辅助工作,由人社局、司法局等共同组织,通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源头上保证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规范、专业,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素质。

三、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装备水平。配齐社区矫正须要的执法装备,建立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划拔社区矫正业务用房,统一解决部分城区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